與妻子鬧離婚
  他把1歲兒子扔江中事發攀枝花,男子隨後想自殺又失去勇氣,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
  他把1歲兒子扔江中
  事發攀枝花,男子隨後想自殺又失去勇氣,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
  6月3日晚,因家庭矛盾,26歲的攀枝花男子鄭林(化名)抱著自己1歲7個月、雙胞胎兒子中的小兒子來到金沙江邊,想要攜子自殺,他將孩子扔進江中後,自己卻沒了自殺的勇氣,覺得後悔的他想要下水撈人,但此時孩子早已被江水捲走。6月16日,鄭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捕。華西
  “兒子掉進金沙江”
  6月20日,記者從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瞭解到,鄭林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某工廠打工,和父母在東區渡口橋附近租房住。他與妻子朱女士於2011年結婚,去年,朱女士生下一對雙胞胎兒子。去年11月,夫妻倆開始鬧離婚,妻子搬到炳草崗居住,同時將大兒子帶走讓她的父母照顧,把小兒子軒軒(化名)留給了鄭林。
  事實上,軒軒主要是鄭林的父母在帶。6月3日下午6點過,鄭林回家吃飯,母親王慧(化名)數落了他,說他耍到這麼晚才回來,也不管兒子,夫妻關係也沒有處理好。鄭林沒有說話,默默吃飯。
  晚上8點過,鄭林換了身衣服就抱著軒軒出門了。“我帶兒子出去耍。”出門時,他告訴王慧。王慧沒有想到,兒子這麼一走竟永遠地帶走了孫子。
  鄭林出門後,上了輛出租車,向攀枝花客運中心方向駛去。在客運中心和灰老橋之間,他下了車,去了金沙江邊。
  晚上10點了,鄭林還沒有帶著軒軒回來,家人有種不好的預感,給他打了多個電話,鄭林一直沒接。直到最後,鄭林終於接了小姨的電話。電話那頭,鄭林帶著哭腔,說讓他父親接電話。“我還是不是你的兒子?”電話中,鄭林問父親。“是。”父親十分焦急。“那我不自殺了。”鄭林說出了實情:“孩子沒有了,掉到金沙江中去了。”
  向警方交代
  兒子被他扔江中
  起初,鄭林並不說自己所在的位置,妻子無奈以死相逼,他才說出了地點。一家人始終未找到,朱女士的妹妹報了警。
  在警方對鄭林做的第一份筆錄中,鄭林稱,孩子是不小心掉到江中的。但第二天,他卻向警方交代說,孩子是他親手扔進江中的,警方隨即將他刑拘,家人也驚獃了。
  夫妻鬧離婚
  他卻歸咎於兒子
  據鄭林交代,他是因為家庭矛盾,感覺心情壓抑。鄭林的妻子在炳草崗一家KTV夜場上班,他覺得那是不正經的職業,懷疑妻子和他人有不正當關係。從去年底開始,兩人一直在鬧離婚。
  除了夫妻矛盾,鄭林還覺得,每次回家,母親都會數落他,這些家庭關係處理不好,讓他覺得心裡非常壓抑,進而認為這一切都是孩子造成的,於是萌發了攜子自殺的想法。  (原標題:與妻子鬧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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